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动迁安置工作日益频繁。动迁安置流程中精准认定安置对象身份是保障动迁安置工作顺利实行的关键环节。本文将围绕动迁安置人员认定、动迁安置人员含义以及动迁安置对象确定等方面,探讨怎样去精准认定安置对象身份。
动迁安置人员,是指在动迁安置期间,因房屋征收需要,被征收人及其家庭成员中,享有安置权益的人员。主要涵被征收人、配偶、子女、母、祖母、外祖母等。
(1)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
(2)配偶:与被征收人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
(3)子女:被征收人的子女涵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4)母:被征收人的母,涵生母、养母和继母。
(5)祖母、外祖母:被征收人的祖母、外祖母,涵生祖母、养祖母和继祖母。
(1)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是确定安置对象的基础,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人及其家庭成员均有可能成为安置对象。
(2)户口簿:户口簿是证明家庭成员身份的必不可少依据,通过核对户口簿可确定安置对象的身份。
(3)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是确定配偶身份的依据。
(4)出生证明:出生证明是确定子女身份的依据。
(5)其他相关证明:如养子女的收养证明、继子女的继母身份证明等。
(1)调查摸底:动迁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家庭成员实调查摸底,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2)初步认定:动迁组依照调查摸底情况初步确定安置对象。
(3)征求意见:动迁组将初步认定的安置对象名单征求被征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意见。
(4)审核公示:动迁组对安置对象名单实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实行公示。
(5)异议应对: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动迁组应及时实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核实结果调整安置对象名单。
(6)最确定:动迁组依照调查核实结果,最确定安置对象名单。
完善动迁安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安置对象认定的标准、程序和责任,为精准认定安置对象身份提供法律依据。
动迁组应加强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调查摸底,保证收集到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
动迁组应严格审核安置对象名单,对不合条件的对象实剔除,保障安置对象的真实性。
在初步认定和最确定安置对象名单时增加公示环节广泛征求被征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意见,保障认定结果的公正性。
建立异议解决机制,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实及时、有效的调查核实,保障被征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动迁安置信息管理系统,对安置对象身份实动态管理,加强认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在动迁安置流程中精准认定安置对象身份是保障动迁安置工作顺利实的关键环节。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调查摸底、严格审核程序、增加公示环节、建立异议解决机制和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措有助于增强安置对象认定的精准度保障动迁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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