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况。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部分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本文将从工伤事故、工伤案件、工伤赔偿及具体状况四个方面分析几种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引发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自伤、自杀。这是因为自伤、自杀行为与工作无关,不属于工作起因引发的伤害。
职工在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的情况下造成事故发生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在操作机器设备时,未按照规定佩安全防护用具,造成伤害的。
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因非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在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
职工在犯罪期间,因犯罪行为引起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在实盗窃进展中,被他人打伤。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在试用期内职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案件。
退休、退职后的职工,已经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在退休、退职后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案件。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如打架斗殴等致使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案件。
如前所述,职工在非工作原因引发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为此不能享受工伤赔偿。
职工在犯罪期间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因而不能享受工伤赔偿。
试用期内受伤的职工不能认定为工伤案件,由此不能享受工伤赔偿。
1. 工伤认定中的“三工原则”
工伤认定中的“三工原则”是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在实际操作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判断是不是合“三工原则”。
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原因致使的伤害,依照规定给予的赔偿。而民事赔偿是指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的伤害,遵循民事法律规定给予的赔偿。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在赔偿范围、标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工伤认定中,职工应该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身的伤害是因工作原因引发的。而用人单位则应该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职工的伤害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在工伤事故、工伤案件、工伤赔偿等方面,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正确判断各种情形,保障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同时广大职工要增强法律意识,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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