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是安全的守护者他们在保、维护和平的岗位上,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在退役后部分军人由于旧伤复发,面临着工伤认定与赔偿的难题。本文将围绕军人退役后旧伤复发工伤认定与赔偿权益实探讨,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参考。
1. 《军人保险法》
《军人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军人因战、因公致残的,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2.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因战、因公致残的,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 《军人伤亡保险条例》
《军人伤亡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军人因战、因公致残的,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伤亡保险待遇。”
军人退役后,若旧伤复发,应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3)出具的旧伤记录或证明;
(4)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实受理,并展开调查。调查内容包含:
(1)核实申请人身份及旧伤情况;
(2)熟悉旧伤复发的起因、经过及治疗情况;
(3)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结后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应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军人退役后旧伤复发工伤赔偿由谁承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军人伤亡保险条例》,赔偿主体为所在单位或是说社会保险机构。
军人退役后旧伤复发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涵治疗、复、住院等费用,遵循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赔偿;
(2)误工费:依照本人工资的80%予以赔偿;
(3)护理费:遵循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赔偿;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依照以下标准予以赔偿:
一级:本人工资的100%;
二级:本人工资的90%;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0%;
五级:本人工资的60%;
六级:本人工资的50%;
七级:本人工资的40%;
八级:本人工资的30%;
九级:本人工资的20%;
十级:本人工资的1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本人工资的6个月予以赔偿;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本人工资的3个月予以赔偿。
军人退役后旧伤复发工伤赔偿期限为自工伤认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
军人退役后旧伤复发工伤认定与赔偿权益是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点。通过本文的介绍,期待广大退役军人可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吁社会各界关注退役军人群体关爱他们的身心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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