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单位在申请工伤认定后也会因为各种起因试图推翻工伤认定结果。本文将针对单位先认定工伤后再推翻的情况,分析工伤争议的应对流程和职工 指南,以帮助广大劳动者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患职业病或是说因工死亡的情况实行认定,以确定职工是不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工伤认定的结果是职工权益保障的关键依据。
(1)单位认为工伤认定结果有误,不合实际情况。
(2)单位担心工伤认定结果会对企业信誉和经营造成作用。
(3)单位期待通过推翻工伤认定,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劳动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如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单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在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仍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
职工在 进展中应积极收集以下证据:
(1)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2)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
如单位拒绝履行工伤保险待遇义务,职工能够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仲裁不支持职工的请求,职工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单位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被认定为工伤。单位认为工伤认定结果有误不合实际情况,于是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进展中,单位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工伤认定结果有误。最复议机关采纳了单位的意见,撤销了原工伤认定决定。
某单位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单位在申请工伤认定后企图推翻认定结果。职工在 进展中,积极收集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支持了职工的请求,单位被判赔偿。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单位在申请工伤认定后,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职工在 期间,要积极收集证据,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要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公平地应对工伤争议案件,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全文约1500字)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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