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在我国工伤认定与伤残等级评定是一项非常要紧的工作它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那么怎样准确评定伤病程度与伤残级别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工伤等级认定的相关规定、程序以及留意事项。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工伤等级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涵: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受伤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合受理条件的理应受理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对受伤职工的伤病程度实核实。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等级认定的关键环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对受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实行鉴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工伤认定结果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受伤职工的工伤等级实行认定。
工伤认定机构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
在工伤等级认定期间,要严格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相关规定,确信伤病程度和伤残级别的准确性。
要全面熟悉受伤职工的伤病情况,涵伤情、病情、功能障碍程度等,保障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在工伤等级认定进展中,要充分发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专业机构的作用,确信鉴定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
在工伤等级认定期间,要注重保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伤等级认定结果公平、合理。
工伤等级认定是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也是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体现。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保障工伤等级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同时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也要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工伤等级认定工作,共同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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