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所有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都能被认定为工伤。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中的排除情形实行解析以帮助广大劳动者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故意犯罪不受工伤认定。这是因为犯罪表现是职工主观意愿造成的,与工作无关,不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还规定,醉酒或吸不受工伤认定。这是因为醉酒或吸状态下,职工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容易发生意外事故不合工伤认定的请求。
自伤或自杀是职工主动采纳的行为与工作无关,因而不受工伤认定。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战争、军事演等特殊情形引起的伤害,不受工伤认定。这是因为这些情形属于行为,与职工的工作职责无关。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其他不受工伤认定的情况。如: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
假使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查。复查期间原工伤认定决定暂停行。
假若复查结果仍然不合职工的意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求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
是的,不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继续申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的排除情形,有助于职工在遇到疑惑时,正确判断是不是属于工伤,及时采用相应的救济措。同时广大劳动者应该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共计1500字右)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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