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并不见。本文将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为背景探讨人社局拒绝认定工伤的起因、职工怎样去 以及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019年5月某公司员工张三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身亡。张三的家属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在调查后认为,张三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故此不予认定工伤。
1. 非工作时间:张三是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而人社局认为上班途中不属于工作时间。
2. 非工作场所:张三是在回家的路上发生意外,而人社局认为回家的路上不属于工作场所。
3. 意外性质:人社局认为张三遭遇的交通事故是意外,而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
面对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张三的家属并木有放弃 。他们选用了以下措:
1. 申请行政复议:张三的家属向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期望重新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的结果仍然是维持原决定。
2. 起诉需求公司赔偿:张三的家属将公司诉至法院,须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法院审理期间,家属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张三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意外,应认定为工伤。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虽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但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张三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
从本案来看,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复议并木有改变工伤认定的结果。行政复议仍然是职工 的必不可少途径。职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充分准备证据,阐述本身的观点,以期改变人社局的决定。
本案中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张三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
1.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虽不合工伤认定条件,但单位存在过错。
2. 职工在工作进展中发生的意外,虽不合工伤认定条件,但单位未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3. 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单位未能履行救助义务。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在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下职工应积极 ,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争取本身的权益。同时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案的发生,再次提醒咱们关注工伤认定疑问,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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