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布工伤认定否定决定书:详解不予认定工伤的具体原因与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人社部门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对不合工伤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社部门会发布《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本文将结合《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相关内容详解不予认定工伤的具体原因与法律依据。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基本格式包含:文头、正文、落款和日期。
(1)文头:注明文件名称和文号。
(2)正文:涵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审查依据、审查结果、不予认定工伤的理由等。
(3)落款:注明作出决定的单位名称和日期。
(4)附件: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可附在决定书后。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是说吸;
(3)自伤或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工作时间:职工在非工作时间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
(2)工作场所:职工在非工作场所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
(3)工作原因:职工受到的伤害与工作原因无直接关系的,不属于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不予认定工伤。
如:职工在请假、休假期间受到伤害的;职工在参与违法活动期间受到伤害的等。
1.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工伤认定的基本法律法规明确了工伤认定的范围、程序、待遇等内容。
2. 《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认定办法》对工伤认定的具体操作程序、审查依据等实了详细规定。
3.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难题的规定》
该规定对工伤认定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难题实行了明确。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人社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后,作出的否定性决定。通过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的详解,有助于升级职工对工伤认定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关注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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