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伤事故的发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在工伤认定期间,有时会出现二次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本文将围绕二次不予认定工伤的应对不服、赔偿事宜及多次鉴定规定实探讨,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二次不予认定工伤是指在初次工伤认定后,因劳动者所受伤害未达到工伤认定标准,或劳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引起工伤认定部门再次对其工伤认定申请作出不予认定的决定。
以下为几种常见的二次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
1. 劳动者所受伤害未达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
2. 劳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劳动者提供的工伤认定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请求。
4. 劳动者所在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存在欺诈、伪造等违法表现。
在二次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用以下措:
1. 提供补充材料: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补充材料,以证明其受伤情况合工伤认定标准。
2. 申请复核: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复核。工伤认定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3. 申请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工伤认定部门的复核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伤认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 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二次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能无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此时,劳动者能够依据以下途径寻求赔偿:
1. 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实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2.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提起民事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二次鉴定是指劳动者对初次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向工伤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以下为工伤二次鉴定的相关规定:
1. 工伤二次鉴定申请:劳动者对初次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能够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或其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二次鉴定。
2. 工伤二次鉴定程序:工伤二次鉴定程序与初次鉴定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3. 工伤二次鉴定不服的解决:劳动者对工伤二次鉴定结果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工伤二次鉴定不服是不是可申请三次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鉴定一般实两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病情发生变化,确需重新鉴定的可申请三次鉴定。
在应对二次不予认定工伤的难题上劳动者应该充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工伤赔偿权益。在工伤鉴定期间,劳动者如对鉴定结果不服,能够依法申请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以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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