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遭受工伤的职工而言,熟悉工伤认定程序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详细介绍东莞认定工伤程序的请求、规定、流程及办理步骤,帮助广大职工熟悉和掌握工伤认定相关知识。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理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起因、受伤人员等情况。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将受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妥善安排职工的医疗、复等相关事宜。
用人单位理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以长至60日。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范围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是说吸;
(3)自残或是说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受伤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理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涵: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3)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用人单位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工伤事故情况实调查核实,必要时能够委托专业机构实行鉴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调查核实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说提起行政诉讼。
理解东莞认定工伤程序的需求、规定、流程及办理步骤,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理应积极配合,依据规定程序办理工伤认定保证受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和相应的赔偿。同时广大职工也理应升级自身安全意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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