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维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要紧意义。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东胜区工伤认定单位名单及其认定流程帮助您熟悉工伤认定相关事宜。
东胜区认定工伤的单位名称为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负责东胜区范围内的工伤认定工作为工伤职工提供认定服务。
东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支付工作,与工伤认定密切相关。
(1)申请条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理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① 《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 事故伤害证明材料;
③ 职工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是说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⑤ 职工的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材料;
⑥ 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审查内容包含:
(1)申请材料是不是齐全、合需求;
(2)事故伤害是不是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3)用人单位是不是依照规定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应该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调查内容涵:
(1)事故发生的经过、起因;
(2)职工受到伤害的程度;
(3)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理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向用人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非工伤的,理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
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异议。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实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
用人单位或是说职工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东胜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该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熟悉东胜区工伤认定单位名单及其认定流程,有助于工伤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和职工理应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程序实工伤认定,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公正的待遇。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的必不可少措。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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