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要紧意义。在实际操作中不认定工伤的情形也时有发生。本文将全面解读不认定工伤的情形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帮助广大职工熟悉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虽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非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的,不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私人纠纷、违法犯罪表现等非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因自残、自杀等故意表现致使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因疾病、职业病等非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但假使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犯罪行为引发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违法行为引起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非法、酒精中致使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1.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工伤认定的范围、条件、程序等内容。
2. 《劳动法》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劳动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有权请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待遇。
3.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理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假使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复查。
假如复查结果仍不合职工意愿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复查决定的工伤认定机构所在地的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假如行政复议结果仍不合职工意愿,可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熟悉不认定工伤的情形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职工在发生伤害时,正确判断是不是构成工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履行工伤保险责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力度,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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