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并非所有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都能被认定为工伤。本文将围绕不能认定工伤的几种情况详细解析三种常见不认定工伤的情形。
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之外发生的意外伤害。
2. 因个人起因致使的伤害。
3. 违反劳动律或操作规程致使的伤害。
4. 因犯罪表现引起的伤害。
5. 因其他非工作起因引起的伤害。
以下咱们将详细解析三种常见的不认定工伤的情形。
此类情况下职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如上下班途中、休息时间等发生的意外伤害往往不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工作相关性”即伤害必须与工作有关。
例如某公司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虽然是在上下班途中,但由于不是在工作时间内,且事故发生在非工作场所,因而不能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这类情况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个人原因致使的伤害,如自杀、斗殴等,常常不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工伤认定的另一基本原则是“非主观原因”,即伤害不能是职工主观意愿造成的。
例如,某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在公司内部与他人发生争执,进而斗殴致使受伤。这类情况下,受伤员工的表现属于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是说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吸;(三)自残或自杀。”
此类情况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违反劳动律或操作规程引发的伤害,往往不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还涵“合规性”,即职工在受到伤害时理应遵守相关劳动律和操作规程。
例如,某工厂员工在操作机器时,未依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引起机器故障使本身受伤。此类情况下,受伤员工的表现属于违反劳动律或操作规程引起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是一项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的要紧工作,其基本原则包含工作相关性、非主观原因和合规性。在不能认定工伤的几种情况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之外发生的意外伤害、因个人原因致使的伤害以及违反劳动律或操作规程引起的伤害是三种常见的情形。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职工在工作中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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