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在工作进展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是说患上的职业病。在我国工伤认定与赔偿疑问一直备受关注。在实践中,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并不少见。那么不予认定工伤需赔偿吗?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解决方法及情形分析,对此实行探讨。
1.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吸的;
(三)自残或自杀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看出,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包含:故意犯罪、醉酒或吸、自残或自杀等。在这些情形下,职工虽然受到了伤害,但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于是不需要赔偿。
1. 申请复查:假使职工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复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2. 提起诉讼:若是复查、复核决定仍然维持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职工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要确认工伤认定决定的合法性。
3. 协商赔偿:在应对不予认定工伤案件时,用人单位与职工可协商赔偿事宜。假如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假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 故意犯罪:职工在故意犯罪进展中受到伤害,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例如职工在盗窃进展中被抓获,遭到反抗致使受伤,此类情况就不属于工伤。
2. 醉酒或是说吸:职工在醉酒或吸状态下受到伤害也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这是因为醉酒或吸状态下,职工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减低,造成受伤。
3. 自残或是说自杀:职工在自残或是说自杀进展中受到伤害同样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此类情况往往是职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与工作无关。
不予认定工伤需赔偿吗?按照法律规定,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包含故意犯罪、醉酒或吸、自残或是说自杀等。在这些情形下,职工虽然受到了伤害,但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为此不需要赔偿。倘使职工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可以通过申请复查、提起诉讼等途径实行救济。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充分理解法律规定,合理解决不予认定工伤案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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