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后的处理及赔偿问题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患有职业病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在实践中有时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会遇到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面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者可能存在感到无助和困惑。本文将针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疑惑探讨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后的应对方法及赔偿疑问。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查劳动者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时认为劳动者所受伤害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作出的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不予认定工伤的起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者所受伤害并非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造成;
(2)劳动者所受伤害并非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
(3)劳动者所受伤害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劳动者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理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劳动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审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
劳动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展中,如提供新的证据,能够请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重新实工伤认定。
不予认定工伤后,劳动者仍能够依据《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须要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过错责任原则: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用人单位虽无过错,但劳动者受到损害的,理应给予适当补偿;
(3)公平责任原则:在无法确定过错责任时,可依照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分配责任。
不予认定工伤后,劳动者可需求用人单位赔偿以下损失:
(1)医疗费:包含治疗、复、住院等费用;
(2)误工费:劳动者因受伤不能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损失;
(3)护理费:劳动者因受伤需要护理的费用;
(4)交通费:劳动者因治疗、复需要往返于家和医院之间的交通费用;
(5)残疾赔偿金:劳动者因受伤致使残疾的,可需求赔偿残疾赔偿金;
(6)死亡赔偿金:劳动者因受伤致使死亡的,可须要赔偿死亡赔偿金。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是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可能遇到的难题。劳动者在遇到此类疑问时,理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选用正确的应对方法,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避免因工伤难题引发纠纷。在不予认定工伤后,劳动者仍可须要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因受伤造成的损失。工伤认定及赔偿难题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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