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保险是为保障职工在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后可以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所有职工在工作中遭受的意外伤害都能被认定为工伤。本文将围绕职工意外伤害不构成工伤认定的相关话题展开讨论。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职业病危害的;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因素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不予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职工的故意表现引发的意外伤害;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职工的醉酒、吸、自杀等表现致使的意外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职工的犯罪表现造成的意外伤害。
对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意外伤害,职工是不是可提起侵权诉讼呢?答案是肯定的。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职工意外伤害不构成工伤的情况下,倘使是因为他人的过错引起的伤害,职工可以依法向侵权行为人提起侵权诉讼,须要赔偿损失。
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起诉状理应涵以下内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办法等;
2.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包含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结果等;
3.损失赔偿的请求,涵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4.证据及其来源,包含病历资料、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
5.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职工对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复议流程如下:
1.职工理应在收到不予认定为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2.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3.职工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予认定为工伤决定书理应涵以下内容:
1.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2.不予认定为工伤的事实和理由;
3.作出决定的日期和文号;
4.不服决定的复议和诉讼途径。
对不构成工伤的职工意外伤害,医药发票一般不能报销。因为工伤保险基金只负责支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而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应由职工本人承担。但是假如职工参加了其他商业医疗保险,能够依据保险合同协定,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
职工意外伤害不构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多种多样,职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时理应按照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工伤。如不构成工伤职工可通过提起侵权诉讼、申请复议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职工在日常生活中理应加强安全意识,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gongshang/168603.html
上一篇:不予认定为工伤:起诉侵权诉讼、起诉状撰写、复议流程及医药发票报销问题
下一篇:工伤认定否定决定通知书-工伤认定否定决定通知书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