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其是在下班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其认定标准和查询流程常常成为劳动者和企业关注的点。本文将从下班期间工伤事故的判定标准、查询流程等方面实行全面解析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此类疑问。
下班期间一般指的是劳动者完成工作职责后离开工作场所至回家途中的时间。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时间是从劳动者离开工作场所开始,至到达居住地为止。
下班期间的工伤事故,主要是指劳动者在下班途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以下几种情况可判定为下班途中的工伤:
(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2)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伤害。
(3)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
(4)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其他伤害。
需要关注的是,以下情况不属于下班途中的工伤:
(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受到的伤害。
(2)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与他人纠纷致使的伤害。
(3)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违法表现引发的伤害。
劳动者在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后,应尽快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理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4)劳动者受伤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实审核。对合条件的,予以工伤认定;对不合条件的,不予工伤认定,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该在5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将工伤认定结果公示于公司内部。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异议。劳动保障部门理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对异议实审查,并作出书面答复。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班期间的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环节。劳动者在遇到此类疑惑时,应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查询流程实行操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期望通过本文的解析,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下班期间的工伤认定疑问。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gongshang/167458.html
上一篇:下班时间车祸不认定工伤怎么办: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及应对措
下一篇:非工作时间工伤认定:下班期间是否纳入工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