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倒骨折,能否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摔倒致骨折,算工伤吗
# 上下班途中倒骨折能否认定为工伤?
随着冬的到来,雨雪天气频发,上下班途中的安全难题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因路摔倒引发骨折,能否认定为工伤呢?本文将从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和赔偿标准等方面对这一疑惑实行详细探讨。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其中,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也被纳入工伤认定的范畴。
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上下班途中倒骨折是否合工伤认定条件主要看是否合以下两个方面:
- 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
- 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路摔倒骨折虽然不是在工作中直接受到的伤害,但与工作有一定的关联,属于工作原因。
上下班途中倒骨折在一定程度上可认定为工伤。
工伤赔偿范围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复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以下为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 医疗费:遵循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依据当地生活水平,一般每人每天50-100元。
- 交通食宿费:依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 复治疗费:依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 残疾辅助器具费:遵循购买价格计算。
-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依据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依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依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以下为两个典型的上下班途中倒骨折认定为工伤的案例:
某公司员工小李,在下班途中经过公司门口的积雪路时,不倒骨折。小李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认为小李是在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经劳动仲裁部门审理,认定小李的伤情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应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某企业员工小王,在上班途中经过一积水路时,不倒骨折。小王向企业申请工伤认定,企业认为小王是在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经劳动仲裁部门审理认定小王的伤情合工伤认定条件,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上下班途中倒骨折虽然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伤害,但与工作有一定的关联,可认定为工伤。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应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合理认定工伤。同时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也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实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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