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劳动者由于各种起因,可能在事故发生后三年甚至更久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三年多了认定工伤还有用吗?本文将为您解答这一疑问并详细介绍工伤三年后的赔偿及认定流程。
一、三年多了认定工伤有用吗?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在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理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假使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法律角度而言三年多了认定工伤仍然有用。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三年后怎样去赔偿?
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三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首先需要实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在认定工伤期间,劳动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的身份证明;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事故发生的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书等。
一旦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将享有以下赔偿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依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依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遵循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4)伤残津贴:遵循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5)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护理费用: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依照规定支付护理费用;
(7)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1.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三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 受理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决定是不是受理。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该对事故情况实行调查核实。
4. 认定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5. 送达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6.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年多了认定工伤仍然有用。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三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理解工伤赔偿及认定流程,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遇到类似疑问时,劳动者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保障本身的权益得到保障。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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