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越来越多的超过60岁的劳动者仍然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着余热。这部分人群在遭遇工伤时工伤认定标准与流程与一般劳动者有所不同。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超过60岁工伤认定的标准与流程,帮助您理解工伤认定的具体操作指南。
超过60岁的劳动者,首先要判断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年满60岁的劳动者已经丧失了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 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能直接认定为工伤。
假若超过60岁的劳动者已经开始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其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的就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反之,若是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可申请工伤认定。
依照《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劳动法合同法》、《劳动法合同法实条例》等规定,以下三种情况超过60岁的劳动者可认定为工伤:
(1)在岗位上因工受伤,且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
(2)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3)在工作期间,因工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
工伤认定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在60日内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审查进展中,工伤认定部门将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
(3)劳动者受伤部位、程度、治疗情况。
工伤认定部门依照审查情况,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为工伤的,将开具《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
倘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异议应对期间工伤认定结论暂不实。若是异议应对结果仍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工伤认定进展中要特别关注劳动关系的判断和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遵循工伤认定的标准与流程,保障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的安全保障工作,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本文共计1500字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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