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福州市晋安区工伤认定中心作为福州市工伤认定工作的主要部门,承担着晋安区范围内工伤认定的重任。本文将详细介绍晋安区工伤认定中心的联系途径及工伤认定流程帮助广大职工熟悉工伤认定相关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联系0591-
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后,用人单位理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晋安区工伤认定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事故现场照片;
(4)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
(5)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晋安区工伤认定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实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材料提交给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实行劳动能力鉴定。
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受伤职工的伤情,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工伤职工遵循鉴定委员会的须要参加鉴定。鉴定结果分为一级至十级伤残,依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晋安区工伤认定中心将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工伤的,将向受伤职工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非工伤的将向用人单位送达非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结论生效后,用人单位应该依照伤残等级和工伤待遇标准向受伤职工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福州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提出,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可能丧失工伤认定资格。
2. 工伤认定进展中,受伤职工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调查、鉴定等工作。
3. 用人单位应依照规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
4. 熟悉工伤认定政策,有助于职工在遇到工伤疑惑时,更好地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福州市晋安区工伤认定中心作为晋安区工伤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工伤认定服务。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晋安区工伤认定中心的联系形式及工伤认定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在遇到工伤疑问时,期待广大职工能够积极 为本人争取到应有的待遇。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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