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保险认定工作其工伤保险科位于松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以下是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法:
- 联系
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通过拨打联系电话实行咨询,或直接前往工伤保险科办理相关业务。
1. 申请主体:工伤认定申请由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或是说其委托人提出。要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有关事故的证明材料;
-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1. 受理机构: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负责工伤认定的受理工作。
2. 受理程序: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对材料实行审核。材料齐全且合请求的,予以受理。
1. 调查程序:工伤保险科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调查核实,涵现场调查、询问证人、查阅相关资料等。
2. 调查期限:工伤认定调查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需要长的,经批准可长,但长期限不超过15日。
1. 决定程序:工伤保险科依照调查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 决定期限: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需要长的经批准可长,但长期限不超过30日。
3. 决定通知:工伤认定决定书应该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送达申请人。
1. 复查程序: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
2. 复查期限:复查决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1. 复议程序: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松原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2. 复议期限: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0日。
1. 诉讼程序: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诉讼期限:行政诉讼的期限依照《人民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
1. 及时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保留证据:保留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医疗证明等。
3. 遵守程序:遵循工伤认定流程实行申请,遵守相关程序和期限。
4. 合法权益:熟悉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寻求法律援助。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作为工伤认定的主要机构,为工伤职工提供了便捷的服务。通过本文的详细解读,期望广大职工对工伤认定流程有更深入的熟悉以便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及时、顺利地完成认定,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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