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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工伤认定中心与州市工伤鉴定中心是两个不同的机构各自承担着要紧的社会责任,为工伤职工提供认定与鉴定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昆山市工伤认定中心和州市工伤鉴定中心的上班时间以及相关事项,帮助广大职工熟悉相关政策,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昆山市工伤认定中心成立于2008年3月,主要负责组织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政策的传等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坚持“依法办事、加强沟通”的工作原则,为工伤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昆山市工伤认定中心的办公地址位于昆山市拱辰路18号(原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工作时间如下:
- 上午:8:30-12:00
- 下午:13:30-18: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可在此时间内前往昆山市工伤认定中心申请工伤认定。
州市工伤鉴定中心位于州市桐泾北路11号(州市创业服务综合大楼)一楼主要负责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州市工伤鉴定中心的工作时间如下:
- 上午:9:00-12:00
- 下午:13:00-18: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职工在工伤认定下来后,可在此时间内前往州市工伤鉴定中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之一时间内向单位报告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结后,职工可向单位所在区镇人社部门申请协调,协调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昆山市工伤认定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作用劳动能力的,或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长期限),理应实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可以向州市工伤鉴定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认定为工伤合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1. 工伤医疗待遇:涵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2. 工伤津贴: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 伤残津贴:伤残职工在伤残等级确定后,遵循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
5.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依照生活护理依程度,给予生活护理费。
6. 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能够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昆山市工伤认定中心和州市工伤鉴定中心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了认定与鉴定服务,确信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理解相关政策,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为自身争取到应有的待遇。同时各企业单位也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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