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工伤认定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近期,德州市德城区发布了工伤认定公示,对一系列工伤案件实行了公示。本文将围绕公示内容,为您详细介绍德州德城区工伤认定的最新进展。
依据《德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认定需要经过个人申请、病历审查、县市区初审、医疗专家现场查体等多个程序。为保障工伤认定的公正、公平、公开,德州市德城区定期对拟认定工伤的职工名单实行公示。
本次公示涉及19名在职职工,其中包含德州德劳务派遣派遣的移动公司陵城区分公司一职工。公示名单中的工伤职工均经过相关程序,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实行工伤认定。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德州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工伤保险科反映。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德州共青团路分公司职工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工作时受伤,经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由于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工伤待遇未能及时发放。
W某某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经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认定其受到的事故伤害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一项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办法》职工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个人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病历审查: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县市区初审: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4)医疗专家现场查体: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医疗专家对职工实现场查体。
(5)工伤认定: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查体结果和相关规定,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批。
工伤认定公示有助于提升工伤认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职工和用人单位及时理解工伤认定进程。同时公示也能促利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德州市德城区工伤认定公示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对工伤认定工作的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德城区将继续加大工伤认定工作的力度为职工提供更加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伤认定环境。
(本文依据德州市德城区工伤认定公示及相关政策法规撰写仅供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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