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工伤认定和申报流程成为了广大职工关注的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常州市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及查询电话帮助您更好地熟悉相关政策为职工提供便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履行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之一时间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理应及时安排受伤职工实治疗。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后的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3)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
(5)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有);
(6)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涵:事故发生经过、受伤职工的工作情况、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等。
依照调查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工伤的,将向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作用劳动能力的,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机构实行。
按照工伤认定结果,用人单位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为方便广大用人单位与职工,常州市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了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窗口。以下是各受理窗口的查询
1. 市本级:0519-
2. 武进区:0519-
3. 新北区:0519-
4. 天区:0519-
5. 金坛区:0519-
1.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 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
3. 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实行咨询:
(1)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0519-12333
(2)常州市工伤认定窗口:0519-
本文详细介绍了常州市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及查询电话,期待对您有所帮助。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身权益让咱们共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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