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在工作中面临的职业风险逐渐增加工伤认定及鉴定成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键环节。为了方便广大劳动者熟悉相关政策、申请工伤认定及鉴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了电话咨询一站式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青岛市工伤认定及鉴定电话咨询服务的相关内容,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及鉴定电话咨询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社会监,规范全市工伤认定工作,加强工伤认定及鉴定的效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及鉴定电话咨询服务涵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社保缴费、参保登记、社保卡办理、退休待遇申请、医疗保险报销等各方面的社保难题。
服务对象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相关机构。
1. 青岛社保咨询热线:0532-12333
青岛社保咨询热线是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一项综合性电话咨询服务,其中包含了工伤认定及鉴定相关的咨询内容。
2.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2-
劳动者可以直接拨打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号码,咨询工伤相关的政策和信息。
3. 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0532-12333
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全市工伤鉴定工作劳动者可拨打此电话咨询工伤鉴定相关事宜。
4. 青岛市总工会工伤鉴定医院0532-xxxxxxx
青岛市总工会工伤鉴定医院提供工伤鉴定服务,劳动者可以拨打此电话咨询或预约工伤鉴定。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1)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长30日。
1. 劳动者需依据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否则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予以认定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是说吸的。
(3)自残或是说自杀的。
3. 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青岛市工伤认定及鉴定电话咨询一站式服务为劳动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咨询渠道有助于劳动者熟悉相关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工伤难题,应充分利用这一服务,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及鉴定为本身争取应有的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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