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本文旨在为重庆市的工伤认定提供全面指南,详细解析管辖地、申请流程以及工伤认定的范围。在实际工作中,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必不可少意义。
依据重庆市的规定工伤认定的管辖地主要遵循属地原则。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具体到重庆市,一般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负责。
受伤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本市用人单位由注册地或住所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遵循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该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照属地原则,理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涵: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人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是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事故伤害证明或是说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5)其他相关材料。
人社局收到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实行受理并实行审核。对合条件的申请理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社局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应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职业病危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以下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
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工伤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赔偿,涵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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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介绍了重庆市工伤认定的管辖地、申请流程和范围,期望对大家在实际操作中有所帮助。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措,大家在工作期间要时刻关注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一旦发生工伤,要依照规定及时申请认定,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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