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和联系途径对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至关要紧。本文将详细介绍重庆市工伤认定的官方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申请流程帮助大家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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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作起因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等办法及时向人力社保部门实行事故伤害备案。
用人单位或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所在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事故伤害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职工的诊断证明;
(5)其他相关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实受理审查。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调查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请求用人单位、职工或医疗机构提供有关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调查情况,理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发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工伤职工理应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理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依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用人单位理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给予工伤职工相应的赔偿。
熟悉重庆市工伤认定的官方地址、联系电话和申请流程,有助于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及时、正确地应对相关事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工伤认定期间,各方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须要,积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实。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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