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工伤职工而言熟悉工伤鉴定机构、部门的地址和电话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波市工伤鉴定相关机构的地址、电话及业务范围,帮助您快速查询所需信息。
波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是波市工伤鉴定的主要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工伤鉴定工作。
波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实劳动保障监察,涵工伤认定等工作。
余市阳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余市范围内的工伤伤残鉴定工作。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诊断证明;
(4)首次X线、CT、MRI报告单等;
(5)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作用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应向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4)相关检查报告单如脊柱损伤者需提供受伤害后一周内的磁共振报告单。
1. 《人民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21号)。
本文为您介绍了波市工伤鉴定相关机构的地址、电话及业务范围,期待对您有所帮助。在办理工伤鉴定进展中,请务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求,准备好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工伤鉴定工作。同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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