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可以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项必不可少社会保障制度。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环节,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必不可少意义。本文将详细介绍扬州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关注事项以及扬州工伤认定地址,为广大职工提供参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或是说患职业病,用人单位理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申请人需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实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是说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核进展中,可以按照需要对事故伤害实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该予以协助。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认定为工伤的,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对认定为非工伤的,发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1. 申报时间: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逾期不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依照规定提交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以免作用工伤认定进程。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核期间,如需实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理应予以协助。
4. 认定结果:对认定为工伤的申请人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认定为非工伤的申请人不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扬州工伤认定地址为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分中心,位于江省扬州市广陵区淮海路。在此,劳动者能够办理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等相关业务。
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理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并遵循规定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熟悉扬州工伤认定流程、关注事项以及工伤认定地址,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此,期待本文能为广大职工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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