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漯河市工伤认定工作主要由漯河市人民医院和漯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以下是具体的机构地址及联系方法:
1. 漯河市人民医院:漯河市唯一一家具备工伤认定资质的医院地址位于漯河市人民东路。
2. 漯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漯河市劳动保障局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地址在黄河路上。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应该认定为工伤。以下是工伤认定的具体范围和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是说其他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或是说患病证明;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漯河市工伤认定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拟认定以下人员因工死亡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公示期为1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漯河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漯河市工伤认定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拟认定以下人员因工死亡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公示期为1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漯河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漯河市工伤认定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拟认定以下人员因工死亡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公示期为1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漯河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1. 申报工伤认定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以免错过工伤认定期限。
2. 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材料,将作用工伤认定的结果。
3. 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如有疑问,可向漯河市劳动保障局或漯河市人民医院咨询。
4.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如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漯河市工伤认定工作在政策规定和公告方面不断完善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期望本文能为广大职工提供一定的帮助,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最新动态。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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