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导语: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大连市中山区工伤认定地址、电话以及伤残鉴定中心的相关信息帮助您在遇到工伤疑问时可以迅速找到相关部门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2号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二楼04-10号窗口以及西岗、沙河口、井子、高新园区社保经办机构。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24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大连市工伤认定中心:暂无具体电话信息,可咨询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并未有专门的伤残鉴定中心,但伤残鉴定机构有很多,包含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分类。
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是大连市人社局直属单位,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是说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
如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于3月22日17时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与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所在单位理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含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不含事故当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相关规定,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实行公示。
1. 大连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怎么办?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自行申请。
2. 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有何区别?
答:工伤认定是指对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进展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认定。伤残鉴定是指对职工因工伤致使的伤残程度实行鉴定,以确定赔偿标准和待遇。
3. 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伤害报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劳动合同等。伤残鉴定需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遇到工伤难题时,职工应尽快理解相关政策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本文为您提供了大连市中山区工伤认定地址、电话以及伤残鉴定中心的相关信息,期待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还有其他难题,欢迎继续关注大连本地宝,咱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gongshang/121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