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对遭受工伤的职工对于,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地址及所需材料至关关键。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南沙区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帮助您顺利完成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理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单位或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向所在地的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
(4)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
(5)单位及职工的身份证明材料。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材料齐全、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依据调查结果,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职工是不是构成工伤作出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发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实鉴定。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3.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
4. 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
5. 单位及职工的身份证明材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工伤津贴:职工因工受伤停工留薪期间,遵循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80%发给工伤津贴。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照伤残等级,依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相应比例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医疗结后仍需继续治疗的,依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相应比例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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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如需委托他人办理,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请务必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作用职工权益。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地址及所需材料,有助于职工在遭受工伤时顺利实行工伤认定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文为您提供了详尽的一站式指南,期待对您有所帮助。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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