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农商催缴公告

来源:债务逾期-合作伙伴 时间:2025-04-20 10:44:43

江门农商催缴公告

江门农商催缴公告

尊敬的江门市金溢型煤等15户纳税人:

为保证税收政策的实施,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现就我行代为催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门农商催缴公告

一、催缴对象及事项

依照江门市税务机关提供的数据以下15户纳税人未依时足额缴纳税款,现予以公告催缴:

1. 江门市金溢型煤

2.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3. 广东方圆城市更新投资

4. 广州币方圆房地产发展

5. 广州方圆乐维投资

6. 广州市鸿铭投资

7. 待报解预算收入非税收入收缴账户

8.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9.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10.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1. 江门市潮连大道18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解决窗口

12. 广东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3. 江门市金溢型煤等15户纳税人

以上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罚款等费用详见附件。

二、催缴期限

按照《人民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催缴期限定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未缴的我行将依法采用强制措施。

三、缴纳方法

纳税人应将应缴纳的税款、罚款等费用缴纳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待报解预算收入非税收入收缴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江门分行

账号:44370301010046146

四、逾期影响

按照《人民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逾期未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采纳以下措施:

1. 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依照税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加收滞纳金。

2. 强制施行:对逾期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采纳强制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

3. 信用惩戒:对逾期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能够将其纳入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江门农商催缴公告

五、陈述、申辩权利

纳税人如对本次催缴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税务机关提出陈述或申辩。税务机关将依法核实,并依照实际情况实施解决。

六、联系形式

联系人:江门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联系略

联系地址:江门市潮连大道18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解决窗口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限为30日。

2. 本公告涉及的纳税人如已缴纳相关费用,请忽略本次公告。

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江门市税务机关所有。

为确信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和社会公平正义敬请广大纳税人积极配合,准时足额缴纳税款。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意兴隆,生活愉快!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以下为附件)

附件1:江门市金溢型煤等15户纳税人名单及应缴税款、罚款明细

附件2: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及解释

附件3:江门市税务机关联系途径

(本文共1500字左右)


江门农商催缴公告

编辑:债务逾期-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baiye/yqzw/1251117.html

上一篇:逾期一天还款后果
下一篇:兴业银行消费金融逾期异地诉前调解流程详解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社会新闻